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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9日,荣县医保局对聘任的20名第二届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颁发了聘书,从今天开始,20名社会监督员将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义务和责任。
据悉,本次聘任的20名社会监督员,是通过公开招募、单位推荐、资格审查确定的。为了让监督员了解监督范围和内容,县医保局就基金监督员职责和基金监管条例内容进行了上岗前培训。
现场了解到,20名荣县第二届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分别是:代江平、龚秀琼、古佳玉、林籽、刘浩林、龙文友、罗文娟、罗寓杰、毛宁、沈思宏、吴小红、虞辉、詹超、张瑞、张晓峰、张艳萍、钟家继、钟立新、周意萍、邹琴等。
据悉,20名社会监督员,在今后为期2年的社会监督中,将重点从“监督医保基金的使用和管理、宣传医保政策和提供咨询服务、收集并反馈医保相关问题与意见、监督医疗保障政策的执行情况、监督医疗服务行为”等方面开展社会监督。
荣县医保局负责人介绍,聘请社会监督员,目的是为了广泛开展社会监督,进一步健全医保基金安全监管体系、坚决打击欺诈骗保、维护基金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,守好医保基金的同时用好这笔老百姓的“看病钱”“救命钱”,切实提高群众的医保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。(记者 蒋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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